关于印发《益农镇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

2021-04-13 10:04:33
导读 :

关于印发《益农镇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益农镇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萧山区益农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9日

  益农镇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

  为稳定粮食生产安全,促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上级政策导向,结合益农实际,制定完善益农农业产业发展扶持政策。

  稳定粮食生产安全的扶持政策

  为切实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与保护,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对各村开展粮食功能区非粮化整治工作及主粮种植给予扶持。

  鼓励各村对粮食生产功能区进行集中统一流转发包并种植粮食。统一流转的土地应当尽量整齐划一,连片面积在50亩以上,奖励150元/亩;连片面积在100亩以上,奖励200元/亩。

  对完成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种植的苗木清理面积达到50%以上,按照清苗面积奖励该村600元/亩;若未完成50%任务数的,不予奖励;完成60%清苗任务的村,按照清苗面积奖励该村700元/亩,以此类推,每多完成10%的任务数则增加100元/亩的奖励,最高按照清苗面积奖励1100元/亩。

  对农户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签订粮食订购合同,自己生产并投售粮食在5000公斤以上,每50公斤奖励4元,即每公斤奖励0.08元。

  二、农业产业和品牌建设方面的扶持政策

  (一)农业产业项目建设方面的扶持

  对列入区级及以上农业特色精品园、特色产业设施提升、农业龙头企业提升等技改投入的农业产业项目建设,给予上级补助额的20%配套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对休闲观光美丽田园农业项目当年被列入区、市、省级及以上示范点建设项目并考核通过的,分别给予5万元、8万元、10万元的配套补助。

  (二)农业品牌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扶持

  1.对新获省级及以上、市级优质农产品金奖的农业品牌,每个分别奖励1万元和0.5万元;对新获省级及以上、市级优质农产品银奖的农业品牌,每个分别奖励0.5万元和0.3万元。

  2.对农产品新制订生产标准,被纳入区级、市级、省级地方标准的,每只分别补助0.5万元、0.7万元、1万元;对农业经营主体当年通过ISO9001、GAP、BAP、BRC、有机农产品、绿色食品等认证的,每项(只)补助1万元。

  3.对新注册商标的农产品,每只补助0.2万元;对获得省部级绿色产品认证的农产品,每只一次性奖励1万元。

  4.对首次被认定为省级及以上、市级、区级农业龙头企业的,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奖励;对首次被认定为省级及以上、市级、区级示范性合作社、家庭农场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的奖励。

  (三)科技推广应用和信息化水平提升方面的扶持

  对线上销售农产品的农业市场主体,农产品网上销售额全年超过20万元、超过50万元、超过100万元、超过200万元的,分别奖励0.5万元、1万元、3万元、5万元。

  对实施区级以上科技创新、现代农业、生态循环农业、农产品质量安全、新品种引进和新农药新技术试验等项目,给予实施者0.5-1万元的补助;对创新秸秆处理模式成效明显的,给予实施者1-3万元奖励。

  对当年新建智能大棚20亩以上、50亩以上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分别补助1万元、3万元。

  (四)特色型村庄创建方面的扶持

  对创建为区级、市级、省级“美丽乡村”的,分别奖励3万元、5万元、8万元;对创建为区级、市级、省级“一村万树”的,分别奖励1万元、2万元、3万元。

  三、农业公共服务方面的扶持政策

  (一)统合服务方面的扶持

  对列入区级粮食高产竞赛示范方的,给予每亩50元的配套补助;对推广实施水稻机械化插秧的,给予每亩补助30元。

  农业合作社(组织)为农产品销售提供优质服务,当年交易额达1000万以上、3000万元以上、4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上的,分别奖励2万元、3万元、4万元、5万元。

  (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的扶持

  对农户和农业组织创建成为区级、市级、省级及以上蔬菜、水产、畜禽等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分别给予补助1万元、1.5万元、2万元。

  (三)农业人才队伍的扶持

  对农业合作组织当年新引进的农业专业人才,签订用工合同且聘用一年以上,并经镇农办审核备案,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每人每年补贴5000元;大专学历的,每人每年补贴2000元。

  (四)创新农作制度的扶持

  关于印发《益农镇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pdf

  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经镇农办验收并确定为创新项目的,连片面积在10-20亩、21—50亩、51—100亩、100亩以上的,分别奖励1万元、2万元、3万元、5万元。

  四、其他

  (一)上述扶持政策未涉及,但对益农“三农”发展有重要作用,确有扶持必要的,经镇党委、政府审定,给予酌情奖励。

  (二)凡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责任主体不得享受当年扶持政策。

  (三)本政策自2021年5月9日起施行,由益农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政策解读

  我镇于2021年4月9日印发了《关于<益农镇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根据有关要求,现作以下解读:

  一、起草背景和目的

  为稳定粮食生产安全,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整治工作,促进我镇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益农农业品牌和知名度,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完善益农农业产业发展扶持政策。

  二、制定依据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意见》(浙政办发【2021】6号)、《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迅速恢复杭州市萧山区粮食生产功能区种粮属性工作的通知》(萧政办传【2020】33号)、《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萧山区加快创建部省共建乡村振兴示范区推动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萧政办发【2019】62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三、主要内容

  《益农镇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共分为稳定粮食生产安全的扶持政策、农业产业和品牌建设方面的扶持政策、农业公共服务方面的扶持政策和其他四部分。

  稳定粮食生产安全的扶持政策。

  本章节共分3点。

  分别明确了粮食生产功能区进行集中统一流转发包并种植粮食;对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种植的苗木清理给予600-1100元不等的奖励;对农户向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投售粮食在5000公斤以上,每公斤补贴0.08元。

  第二部分,农业产业和品牌建设方面的扶持政策。

  本章节共分4点。

  一是农业产业项目建设方面的扶持。

  对列入区级及以上农业特色精品园等农业产业项目建设,给予上级补助额的20%配套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对休闲观光美丽田园农业项目当年被列入区、市、省级及以上示范点建设项目并考核通过的,分别给予5万元、8万元、10万元的配套补助。

  二是农业品牌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扶持。

  对新获省级及以上、市级及区级农业品牌、农产品新制订生产标准、新注册商标的农产品,给予0.2-1万元不等的奖励;

  对首次被认定为省级及以上、市级、区级农业龙头企业的,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奖励;对首次被认定为省级及以上、市级、区级示范性合作社、家庭农场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的奖励。

  三是科技推广应用和信息化水平提升方面的扶持。

  对线上销售农产品和实施区级以上科技创新、现代农业、生态循环农业、农产品质量安全、新品种引进、新农药新技术试验等项目的农户或农业企业,给予0.5-3万元不等的奖励。

  四是特色型村庄创建方面的扶持。

  对创建为区级、市级、省级“美丽乡村”的,分别奖励3万元、5万元、8万元;对创建为区级、市级、省级“一村万树”的,分别奖励1万元、2万元、3万元。

  第三部分,农业公共服务方面的扶持政策。

  本章节共分4点。